廣州演藝公司與你探討演藝產業基本生產要素
廣州演藝公司與你探討演藝產業基本生產要素
作為經濟學基本范疇的“生產要素”( factors of production) ,是指社會生產經營活動中所需的各種社會資源,它們是維系國民經濟運行及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所必備的基本因素。
現代西方經濟學將生產要素歸結為土地、勞動力、資本以及組織( 熊彼得特別突出了“企業家”的作用,將企業家作為第四種要素) 四種,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技術、知識或信息也逐漸被當作獨立的生產要素。參照以傳統工業為核心的社會經濟的基本生產要素,可以歸納出演藝產業的基本生產要素。
廣州演藝公司(凱星演出)認為首先,與傳統工業一樣,演藝產業需要資本和組織這兩個基本要素; 其次,與傳統工業不同,演藝產業所需要的勞動力主要是表演者,作為表演者的戲劇演員、演唱家、演奏家、指揮家、舞蹈家甚至體育選手都可統稱為演員,因此演藝產業的一個基本生產要素就是演員或者表演者; 第三,與傳統工業以土地為基礎資源不同,演藝產業的基礎資源是“內容”,包括故事文本、劇本、樂曲、歌詞以及以身體語言表現的舞蹈編排等,因此內容是演藝產業的又一基本要素。綜上所述,演藝產業的基本生產要素包括內容、演員、資本和組織四種。
市場經濟將生產要素也商品化了,生產要素以商品形式在市場上通過交易實現流動和配置,從而形成各種生產要素市場。在演藝產業的四個基本生產要素中,內容和演員是演藝產業所獨有的和最為基本的,所有演藝生產活動都要圍繞這兩者進行,因此內容和演員的商品化市場流動也是構建演藝產業鏈的一個必要前提。然而,內容和演員都屬于“藝術創作”或“文化創造”的范疇,其特殊價值屬性使其在商品化過程中面臨諸多障礙,因而長期以來都是以非商品化形式存在。雖然內容和演員是演藝產業的基本生產要素,內容創作與演員表演是演藝產業鏈最為基本的、也是勞動最密集的兩個環節,但是它們卻處于市場消費的最遠端,在演藝產業鏈各環節中處于天然的弱勢地位。
廣州演藝公司(凱星演出)認為具體說來,首先,內容創作和演員表演是無形的,看得見卻摸不著、抓不住,其文化價值雖然可以分解為審美價值、精神價值、社會價值、歷史價值、象征價值、真實價值等②,但是仍然很難進行有效的量化處理,且這只是一種“專家評價”,常常與經營者的“經濟評價”和潛在消費者的“大眾評價”發生沖突,如此,在文化價值基礎之上的經濟價值就變得更加模糊了,價值的模糊造成了市場定價的混亂,在實際運作中,創作者和表演者幾乎難以掌握定價權,其價值也常常被低估。
廣州演藝公司(凱星演出)認為其次,經濟價值通常不能完全反映文化價值,內容創作和演員表演具有難以測量的“外部性”( externali-ties) ,如一部作品或演員對其他創作者的啟發、對整個社會的教育意義、對人類文化傳承的重要價值等等,這些都是實際存在但無法準確測量的,因而內容創作和演員表演就具有了“公共物品”的性質,在生產和消費兩端都會引起“搭便車”行為,這對于創作者和表演者而言是“非效率”甚至“負效率”的,會阻礙表演藝術水準的提高和表演藝術生產的持續進行。
【編輯 廣州演藝公司 凱星演出 李詩詩】